当雇主未能按时发放应得薪酬时,劳动者有权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劳动者可选择前往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监察投诉;
其次,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也可以向同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有关方面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最后,如果雇主曾出具过书面欠条,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以追索欠条中所列明的工资款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