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遭遇他人以商标侵权为由提起诉讼时,首先需要仔细分析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倘若确实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应当立即终止侵权并尽力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同时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至于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受到了他人的商标侵权指控,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诉讼资格;
2.案件所涉的诉讼实效是否已经过期;
3.采取"不完全相似"或"不完全相同"的对抗策略;
4.自家产品或服务是否在对方提出诉讼之前就已投入市场使用;
5.可以援引"通用名称"作为抗辩理由。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