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之规定如下:
(一)依据审判程序的不同阶段,我们将对民事诉讼案件采取差异化的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每件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不等。
2、根据争议标的额的比例收费标准: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案件,收取费用的比例为10%,最低收费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案件,收取费用的比例为6%;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案件,收取费用的比例为4%;而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收取费用的比例则为2%。
此外,我们还将按照当事人争议标的额的差额进行累进制收费。
3、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收费标准可在此基础上进行下浮,且下浮幅度并无上限限制。
(二)对于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情况,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三)对于再审及申诉案件,我们将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所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来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若同一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时,自第二阶段开始,我们将酌情减少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