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时候,人们是否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利息?这个问题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由法官做出裁决。一般而言,只有在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义务的前提下,亦或是投保方未曾严重违背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够寻求法律手段并向保险公司索求支付利息的赔偿。若保险公司拒绝履行全部或局部的赔付责任,或者迟延赔付的情况出现,那么受影响的客户们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进而发起诉讼事宜,并且在诉讼过程中所提出的赔偿请求中,包括关于利息的支付。但是在此需特别提醒大家,对于利息的实际获取,仍需依据法官最终的裁定结果而定。另一方面,若是保险公司所做出的拒赔判断具有合理性,也就是说在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并不符合保险条款中的理赔标准,那么保险公司将无须支付任何利息,甚至可能连已经缴纳的保费也无法全额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