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书形式的私人借贷欠据,仅需意在真实、合法行为表露无遗并且未侵害国家相关
法规,那么国家法律将予以全面认可,赋予这类欠据以相应法律效应。
然而,若此类欠据采取手书形式,作者最好承担起
借款人的责任与义务,以确保该内容能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如若不然,作为出借方的您亲自手书欠据,其中便必须包含借款人的亲笔签名或者加盖借款人的公章。
借款合同是指由借款人向
贷款人提出借贷申请,在借款期满之期执行还本付息的约定的法律文件。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