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自当事人提交诉讼请求至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所需时间约为一个月之久。
其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法院有责任于法定的审判期限内,即七日之内确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
其次,法院立案后,应于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方。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应在接到起诉状副本时限之后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确实有效的做出行政行为事实、证据以及所参考的规范化文件,同时提出书面反驳意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答辩状。待人民法院收到该答辩状后,亦会在五天之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