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内高速公路上驾驶小型汽车违反交通规则,其车速超过正常速度上限但未超过20%的情况下,将被视为轻度违章行为,不进行扣分评判,仅需缴纳罚款金额为50元到200元之间。
2.当驾驶小型汽车在国内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时,如果其实际车速超过法定限定时速标准的20%以上且低于50%,这时将会记录违规行为并扣取驾驶员3分,同时还需要缴纳200元的罚款处罚。
3.在中国境内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上驾驶小型车辆行驶,如果其实际车速超过法定规定速度的20%以上而未到达50%的范围,或在其他普通道路上驾驶超出法定规定速度50%以上的情形,就会被记录违规并扣取驾驶员6分。
4.若驾驶员在国内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超过了法定规定速度的50%之上,那么他们的这次驾行为将记录为严重违规行为,会面临记分为12分、罚款金额为500元的严厉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