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涉及到个体人员在集资行为中实施诈骗,诈骗所得款项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者将被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行径;反之,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从事的集资诈骗活动,其涉案金额超越人民币500万元,便可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之事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