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依据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在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时,离婚协议中应有明确的处理方案;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将由当地法院进行判决。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当夫妻离婚时,若某一方状况堪忧且经济困难,在分配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可针对残疾人士予以适度偏斜。
同时,有责任承担的另一方也应提供相应的帮助支持。
至于详细的援助方式,可由双方自行商议决定;如协商无果,则由当地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此外,对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部分,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除非双方事先已有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