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改装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风险事件,投保了汽车保险的驾驶者可能会面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困境。通常而言,改装汽车存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将被视为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范畴,保险公司对此类风险事件不予赔偿:
第一种情况是,车辆在进行改装作业的期间内发生了保险事故,鉴于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则是,当车辆经过改装、加装或者其使用性质发生变更等情况时,被保险人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通报,并且由于这些行为导致被保险机动车的危险程度显著提升,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同样有权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