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伤害的认定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由于各类致伤因素导致的原发性损伤或由原发性损伤进一步诱发的并发症,其病情严重至足以威胁到当事人的生命安全;
其次,若留下了肢体严重残疾或容貌遭受严重损害等后遗症;
最后,若引起听力、视力或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严重丧失。在实际操作中,重伤的认定需要经过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评估和判断,如果对鉴定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要求鉴定人出席法庭并接受质询,或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刑法》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