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罚金处罚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层次的设定:(1)若未具体规定金额,则犯嫌者需缴纳最低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的罚金;(2)对于已经做出明确数额规定的情况,应以此执行;以及(3)在总体上,将根据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作为参照,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素具备如下四项基本要求:1、首先,从犯罪主体角度出发,本罪对犯罪主体的限定较为宽泛,既可以是达到法定年龄的16周岁以上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个人,也可以是非法人性质的机构组织;2、其次,进一步概括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对罪犯心理状态形成了明确要求,必须是在主观层面上明确认同并积极追求自身行为的犯罪性质;3、再次,从犯罪客体角度来看,本罪危害性不容小觑,直接攻击了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控和维护;4、最后,在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实际情况主要表现为,为各种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例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功能及通讯输送技术支持等各种可能涉及到的技术服务,甚至是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在内的各种协助措施,只要情节严重的情况发生,便符合本罪的定罪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