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商标续展申请的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整,同时还需支付相应受理续展注册推迟所产生的滞纳金共250元;而如有需要开具商标证明,则需额外缴纳费用人民币50元。关于商标续展的相关事项,建议申请人务必于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之内依照法律规定按时完成续展申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