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丧葬费用应由各继承人平等分摊。然而,若各位继承人对于丧葬费用的分配比例能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协议,亦可依据该协议进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费特指针对在职员工因工死亡或是因工残疾退休之后死亡时,开展相关丧葬事宜所需的一次性费用。在法律层面,丧葬费被认定为遗产的一种。根据现行法规政策,个人财产按照以下法定继承顺位进行分配:首先是第一顺位: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次是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享有继承权,只有当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无法继承之时,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