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犯罪是否满足以下四个关键要素:
首先,本罪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矿产资源及矿业生产方面所设立的严格管理体制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绝对所有权益;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这种犯罪主要体现为冒犯矿产资源保护法规的相关规定并进行非法开采活动,同时也包括对矿产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
再次,本罪的实施者通常为一般主体,然而,其范围一般仅限于那些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最后,从主观角度分析,此类犯罪行为通常是由行为人故意为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