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子女归属权衡的问题,法律规定法院需参照以下准则予以裁决: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应尊重母亲担任监护人的基本原则。已年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在抚养上有争议且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将依照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最能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最终判决。对于年龄超过八周岁的子女,需尊重他们个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