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私人轿车不幸遭遇大雨浸渍甚至是泡水等严重情况,只要在购车期间选购了相关的涉水险,那么对于此类事件所引发的汽车部件损毁等经济损失,我们的保险公司将根据预先设定的保险条款进行赔偿。
然而,若您并未选择该项保险保障,我们将无法对此类情况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据本公司的保险条款规定,存在以下两种情形导致保险车辆的发动机受损,我们的保险公司将会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您进行相应的赔偿:
首先,当保险车辆在遭受暴雨、洪水侵袭的瞬间,由于水淹至排气筒或进气管,驾驶员仍坚持启动车辆或利用惯性启动车辆;
其次,在遭受暴雨、洪水之后,驾驶员未经必要的处理程序便擅自启动车辆。
此外,当本附加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时,为了防止或减轻保险车辆的损失,被保险人或其授权代表采取的必要且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所产生的费用,我们的保险公司也将予以赔偿。但请注意,本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将以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上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