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所规定的关于打架斗殴问题的处理方式,通常是根据实际斗殴事件所涉及到的严重程度进行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其中包括处以拘留以及罚款等行政惩罚手段。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此类争端解决过程中,如若行为人为其不当言行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财物造成损失,行为人需就此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实施了此次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属于无法承担法律责任或者无行为能力的人群范畴,那么赔偿责任将不由行为人本人承担,而是转嫁给行为人的法定监护人进行履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