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情况后,投保人有权采取以下相关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之道,与保险公司共同商议并寻找公平合适的赔偿方式。
其次,投保人可寻求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一途径,其裁决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且具备强制执行力。
最后,若前述两种方式均未能有效解决争议,投保人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