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作为一种受中国政府法律保护、具有重大生态、科学以及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被广泛称为“三有”保护动物的物种,其地位并非由国家级别的重点保护范畴所限。然而,直接对麻雀进行猎捕和杀死的行为,实际上属于非法狩猎范畴。因为在通常情况下,麻雀并不被允许介入到准许狩猎的野生动物种类名单之中。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针对非法猎杀、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宝贵、濒临野生动物者,或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非法收购、运输及销售这类珍贵、濒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金额的罚金;如若情节严重,将会被判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追加罚款;如若情节极端严重者,将会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强制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