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租赁合同时,由于中介明确表示允许租户饲养宠物,因此未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审查。
然而,当租户成功入住后,却因其他租户的投诉而需要暂时搬迁至他处。倘若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搬迁,中介将采取更换密码锁并丢弃租户物品等措施。尽管合同中明确规定禁止饲养宠物,但租户拥有相关证据表明中介曾承诺过此项事宜。
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需承担高达200%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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