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已获准实施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再度遭遇拘留,将无法再行申请取保候审。对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若因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而导致拘留处分的话,此前所获得的取保候审资格将会自动失效,并需重新接受监管。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因为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而需要重新接受监管,那么在此之后便无法再申请取保候审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