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轻伤案案件中,能否实行取保候审主要依据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自身的特点。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依法单独适用附加刑等严厉处罚;抑或是其可能将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只要这些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便可考虑实行取保候审。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同样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