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车祸之际,若需获得保险公司的医疗费用垫付援助,可采取以下流程:
首先,由涉案人员递交书面申请,同时必须附上行驶证、驾驶证、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出院总结报告以及医疗费用发票、药物使用详情清单等必要的文件资料;随后,保险公司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所提供的事故初步调查结论或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按照相应金额标准进行预先垫付业务处理,该项操作经过严格审核之后方可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