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缓刑期之长短往往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例如具体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所致人身损害的大小及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悔罪表现等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明文规定,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被告人,若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态度良好并承认自身错误、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则可考虑给予缓刑判决。
然而,缓刑考验期的长度必须不少于一年,同时也不能超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