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选择我们在网络上代为提起诉讼程序,仅需支付人民币100元的服务费即可完成资料的填写与递交;
然而,若涉及到实际代理案件并负责开庭等后续事宜,则需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进行详细磋商,以便确定合理的费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诉讼活动实行负担原则,在诉讼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但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