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起侵占罪上诉的程序通常包含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上诉人有必要精心撰写一份上诉状,明确阐述上诉的缘由及其具体诉求,其中需要列举对于原审判或裁决中的诸多不满之处,同时也需提供新的证据或者论点作为支持。
其次,上诉状必须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限内递交至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这个期限通常是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为期十日。紧接着,上诉人还需依照相关规定缴纳上诉所需的费用,这也是上诉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后,上诉人有权参与二审法院的庭审过程,包括进行口头辩论以及提交新的证据等事项。
最后,上诉人需要耐心等待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新的判决或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