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单纯的绑架动物本身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绑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绑架罪主要是以勒索财物或将他人当作人质为目的实施的犯罪行为。其侵犯的对象主要为人身利益,具体表现为对他人人身自由权的剥夺。而动物因其自身性质,无法与人类享有同等的人身权利,故此,单论绑架动物这类行为本身,尚不足以构成绑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