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未成熟阶段所触犯的犯罪问题时,法律对于他们的年龄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有诚挚地表现出对自己过错的忏悔与反思等诸多因素都要综合考虑并作出合理的判断。特别是对于那些未满16岁的青少年,如果他们在故意伤害他人的过程中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那么他们将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年满16岁但仍处于未成年阶段(即16至18周岁)的孩子们来说,他们在犯罪后应该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至于最终的刑罚期限,则需要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情来依法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