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姻关系中,投保并非一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2、在保险合同中所包含的个人财产,主要覆盖了诸如保险费用、保单红利、退保时的现金价值以及养老金、保险赔偿款项等各项内容。
3、对于这些与保险合同相关的个人财产是否应当被纳入婚后共有的范畴内,则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