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撰写起诉书时,务必详细列举出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紧接着明确提出您的诉讼请求(即您提起此次诉讼的核心诉求以及具体要求),并在之后详尽阐述事情发生经过及相关细节。
2.携带已完成的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当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申请。
3.立案成功后,法院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同时也会向原告发放举证通知书和被告的答辩状。
4.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会向当事人发送传票,请严格按照传票所载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