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了完成立案程序,请携带已备好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前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3.经过法院审核并确认资料符合立案条件之后,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同时也会向原告发放举证通知书及被告的答辩状。
4.在确定了开庭日期后,法院会向当事人发出传票,请严格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