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辞去职务之后,其所在的企业有责任于与之解除或终止雇佣关系时立即完成薪资结算工作,并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结清所有款项。
然而,若双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付款期限及方式作出另行约定的,亦可依约执行薪资结算活动。倘若由于员工个人原因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企业有权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向该员工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