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草相应的诉讼书之际,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步骤及留心诸多事项:
首先,诉讼文头部分:需以居中的位置手书“民事起诉状”;
其次,关于涉案被告的问题:需详尽列明原告以及被告人的名称、性别、出生日期、族群、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以及约定的联络方式,若若本案牵涉的被告众多者,也应对他们逐个写清;接着来说说诉讼请求的问题:在这一环节,我们要将要求法庭裁决的专项权益进行简要而准确的概述,诸如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实施特定的行动等等。这些诉讼请求必须具备明确性和具体性,并立足于实际情况和法律依据。比如,如果涉及到债务纠纷,就应该精确计算出欠款总额以及相关的利息;接下来谈谈事实与理由这一部分:我们需要把各自主张出现差异的基本要素,运用精炼明了的文字进行描绘,更进一步说的是,要尽可能地采用归纳性的用词来叙述原告和被告间的民事法律层面的关系、争论点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情节发展和最终结果;尤为重要的是,要专注于阐述被告侵权或是违背契约等行为给原告带来的影响;
然后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这一章节:应当罗列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并标明其源头出处。
同时提交证据清单时,确保已请法庭主管协助确认并然其核签盖章;
最后是签署和日期:此短文中,我们需要由作序者亲自签署并留下指纹。若是法人赋予权利,我们也要在文件上盖上公章并标注起诉书递交的年份、月份以及日期;同时,还应当备注:对于本诉讼状副本的发送数量,应当根据被告及可能的第三方的总数来决定;包括任何其他相关的证据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也是如此。需要强调的是,每一阶段都必须简洁明快,应避免冗长的论述以及无关紧要的细琐之事。对于诉讼请求,必须做到精准、高层次的归纳总结,语言要简练至极,明确精辟;并且,在选择受理法院之时,通常建议在原告所在地发起诉讼。只有借助上述步骤以及相关注重事项,我们才能保证诉讼书的撰拟既合乎法律规范,同时也能有效地传达诉讼需求以此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