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系指行为人在明知或应知自己没有合法权利而将他人托付给自己保管的财产或他人遗失、掩埋的物品非法占为已有,且数额达到了规定的数量级,却仍然拒绝予以归还;或者虽然数额尚未达到巨大,但其仍拒不交出的犯罪行为。此种犯罪的构成并不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意图作为必要条件,而是强调了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一客观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