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犯罪未遂系指犯罪行为已经开始进行,然而因犯罪分子自身无法克服的外部障碍而未能达到预期目的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可参照犯罪既遂的标准予以适度减轻或者从轻处罚。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抢劫未遂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手段,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正式逮捕之后,为了防止其逃避调查、审判或者再次实施犯罪行为,司法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在特定期限内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改变对犯罪嫌疑人犯罪未遂行为的性质认定及处罚原则。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未遂者可参照犯罪既遂者的标准予以适当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因此,若经法院审理确认该名嫌疑人确曾实施过抢劫未遂的行为,并且满足犯罪未遂的法律要件,那么在量刑过程中,其未遂的情节将有可能得到充分考虑,进而导致其所面临的处罚得以减轻或者从轻。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及其程度,仍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即便法院判定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便是在未遂阶段,也依然有可能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