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形中,车辆损失险将不予赔偿:
1.当车辆遭遇罚没、扣押或查封等强制措施期间,由此引发的停驶损失;
2.由于车辆维修质量未能达到标准,需要送回原厂进行返修而导致的停驶损失;
3.在其他附加险种下发生保险事故时所产生的停驶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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