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涉及到财产类案件时,除了需交纳受理费外,还需依照规定另行支付其他类型的诉讼费用。而在各类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则明确规定,败诉的当事人需承担案件受理费,若是双方均负有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