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重大金额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处罚。开设赌场罪的定义主要是基于其行为特征,包括从事聚众赌博活动、建立和运营赌场以及以此作为职业等多个方面。一旦赌场正式投入运营,并且已经有人实际参与其中进行赌博,那么便可以认定为该罪行已经构成既遂,而这与开设者是否真正从中获取了利润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如果参与网络赌博的流水达到了五万元以上,或者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且抽头渔利的总金额累积超过了五千元;又或者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赌资总额累积超过了五万元,那么这些行为都将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