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了不忠行为,这完全可以成为夫妻选择离婚的正当理由。对于此类情况,夫妻双方有权自行协商决定离婚事宜,共同签署离婚协议。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司法审判中,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通常是依据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出轨行为已经对夫妻感情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且经过调解后仍无改善,那么法院将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