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采购员
收取回扣的问题,这种行为已经触及到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法律红线,这是需要依法进行
判刑的。
然而,若能全额退还给其所在的任职单位,并且单位方面对此不予追究的话,或许可以减轻相应的
刑罚。当然,如果单位选择继续
追责,那么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甚至可能是无期
徒刑。另一方面,关于供应商向采购员提供
回扣是否
违法事宜,还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情节较为严重者,有可能会被认定为
犯罪行为,一旦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便可能构成
行贿罪。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经营者都不得采取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此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将被视为
行贿行为;反之,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则会被视为
受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