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刑事拘留并不能直接定性为诈骗罪。诈骗罪,是指具备
非法占有的
主观故意,采用编造
虚假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之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
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明确规定,构成诈骗罪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包括无法归还财产的故意、编造不实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以及获取他人资产在内等等。尽管经济刑事拘留可能因涉及
经济犯罪而采取的
强制措施,然而是否构成诈骗罪仍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分析。若某人因
涉嫌诈骗而遭
拘留,则需进一步调查其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素。若经查证,该人确有实施诈骗之行为,并且符合诈骗罪的全部构成要素,那么他便可能面临诈骗罪的
刑事追责。因此,经济刑事拘留本身并非诈骗罪,但若因涉嫌诈骗而遭受拘留,则是否构成诈骗罪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若经证实构成诈骗罪,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