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所称的“认罪就能免予起诉”是合法性的体现,这主要源于我国现行法规对于法定不起诉情况的明确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倘若犯罪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相对较轻且不构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么在被告人表示认罪并愿意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检察机关有权依法决定不对其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