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搭载顺风车辆期间遭遇交通意外事故的情况下,驾驶员应对乘客的下列支出负责支付赔付责任:
首先是医疗费用部分,此项费用须依据医疗机构给予的相关收款凭据进行确定;
其次为误工损失费用,该费用需根据受害者所丧失的工作时间以及其本身的收入水平来衡量;
再次是交通费用部分,这部分费用需要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最后还包括护理费用、住宿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