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实施了盗窃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八百元,但多未触及立案门槛,故不视作盗窃罪予以定罪处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情况下,若情节较为严重,相关部门仍可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判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通常会以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作为处理方式;而如果情节相对更为严重,那么拘留期将延长至十日到十五日,同时可能收取的罚款也相应增加,具体金额在五百元到一千元之间。
至于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被盗窃的财物价值必须达人民币一千元或以上;
2.在两年内发生过三次及以上的盗窃行为;
3.未经许可出入他人居所等私人领域进行盗窃活动,且该住所与外界保持相对隔离状态;
4.在公共场合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取他人身上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量巨大或连续多次进行盗窃、入户偷窃、携带危险武器实施盗窃、以及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