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可知,由于父母的职业和收入状况各异,以及不同地域所呈现出的生活水准高低不均,因此在确定未成年人抚养费时会有所差异。
1)对于那些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来说,他们应当为未成年子女支付一定比例的抚育费用,通常根据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计算。但是,如果需承担两个或更多个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这个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而言,他们需要支付的抚育费用则应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来确定具体金额。
3)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父母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等,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然而,必须强调的是,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通常截止到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