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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强制执行财产吗

职务侵占罪强制执行财产吗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7-04 11:10:10 已帮助19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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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强制执行财产吗
对于犯有职务侵占罪的涉案人员,若最终判定需缴纳罚款或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法院有权在宣判结果正式生效之后,依法对被告人的合法资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必要手段,进而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以便于支付相应的罚款金额或弥补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
被判处罚金犯罪分子,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纳的,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财产依法予以追缴、查封、扣押、冻结,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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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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