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确认产权范围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即可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理。如差异幅度在3%以下,通常可根据原定合同价格进行结算;若实际面积超出合同约定的比例未达3%,此时仍有权要求业主支付相应购房款项,而若是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部分,则应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退回多余款项且如有差额需补齐至约定期限内。又若差异幅度超过3%,即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