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生子所涉及到的抚养权问题,现行法律中存在四项主要解决方案。具体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通常情况下应交由其母亲进行抚养监护。
第二,若母亲或父亲具有健全的生理状况以及能够为未成年人提供优渥成长环境的条件,并且已经持续与未成年人共同居住较长时间,那么法院一般会避免轻易变更他们的生活现状。
第三,当未成年人达到年满八周岁的年龄后,应当遵照并尊重其个人意愿。
最后,如果该未成年人一直都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承担抚养义务,而且这些长辈具备抚养能力并且愿意继续履行辅助孙辈子女发展的责任,那么司法机关将会对此类情况给予优先考虑适度倾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