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者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属于民法范畴内的经济纠纷案件,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涉及到刑事处罚问题。
然而,若经由法院裁决责令债务人限期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在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借贷双方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还款操作。若是债务人无视法律约束,拒绝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那么结果无疑会对债权人更为有利。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介入执行程序,届时,法院会依据现行法规秉公执法,查封、冻结被执行者的财产以便顺利追回拖欠款项。若在此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偿还能力却依然故意逃避责任,那么法院有权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加强惩戒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